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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法学作品如何承载思想”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7-12-06      点击量:

              

     

     

2017122日,由《政法论坛》编辑部主办、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承办、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法学作品如何承载思想”学术研讨会在广州白云宾馆举行。会议共有来自各高校、研究所、期刊编辑部的约110名代表参加。参会代表主要就法学的学科性质、学科使命、研究范式,法学作品的评价标准以及法学学人的应有品格等关涉中国法学学科建构和发展的关键议题进行了讨论。  

   

开幕式上广州大学党委书记屈哨兵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发表了致辞。  

会议共分为四个单元。前两个单元的主题是“法学应当是一门具有何种品格的学问”。该单元由《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编审主持,共有6名嘉宾作了主题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指出,明确法学的知识品格,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即法学与政治的关系、法学与法制的关系、知识与理论的关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认为,法学应当是一门具有自主性品格、伦理性品格和规范性品格的学问。马长山教授尤其强调,法学研究者应当警惕“偏好主导性”,而要在尊重法学研究基本规律和原理的前提下展开学术活动。《新华文摘》总编辑喻阳教授提出,应当在知识论上坚持康德“审美非功利”的立场,以“美”的标准来要求学术作品,树立“开新”与“精致”并重的评价观点。《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社科部主任李树民编审指出,我国的法学研究应当注重学术与思想的有机统合,并将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论进行贯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则认为,法学是一门蕴含研究者之洞见、才情和德性的正义之学、规范之学、教义之学,它呼唤的是独立、陈静的研究和谨慎、孤独的思考。《现代法学》副主编董彦斌研究员将法学概括为“五心之学”,即潜心之学、正心之学、诚心之学、虚心之学和良心之学。  

   

第二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以民法研究为例,解析了法学研究的问学之道。他通过民法研究的类型学阐发,强调了“最低限度学术共识”在研究推进中的重要作用。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指出,学术在本质上是一种“思想的自律”,也因此,学术规范应当是一种有思想的规范,研究者应当做到尊重事实、尊重逻辑、尊重学术规律,同时要警惕“为了规范而规范”的误区,如此方能守住底线、进行思想的“自我深耕”。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认为法学应当是一门“求实”的学问。具体说来,法学研究者要回归理性、关切现实,并注重交叉学科间的互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以行政法学研究为样本,就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方向作了检讨和反思。王敬波教授提出了4个方向:一是立法中心主义,二是中体西用以回归法治实践,三是审慎处理法学与政治的关系,四是学科互通与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蒋浩编审从图书出版和市场选择的角度凝练出“法学学术作品的生命力在于思想”的命题。他指出,法学研究者应当善于揭示法律事件及司法判例背后的社会问题,如此方可畅销、长销。四川大学法学院万毅教授认为法学不同于一般的人文社会科学,它是一门规范性学科,这决定了它的技艺理性倾向;换句话说,法学的品格便在于其规范性和技术性。因此,研究者应当摈除“重思想、轻技术”“重理论、轻实践”的错误倾向。  

   

第三、四单元的主题是“法学学术与思想”。第三单元的研讨由《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编辑刘鹏博士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认为,法学作品品质的决定性要素有二:一是强烈的问题意识,二是缜密的逻辑论证。吉林大学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教授指出,真正的法学研究需要因应时代需求、涵育多元思想、持守批判眼光、葆有开放格局;做好法学研究便需要平抑思想活动中的功利考量和自我欣赏,做思想的传承者、延续者与创新人,在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思想解放”和“解放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法学研究》编辑熊秋红研究员从实践层面出发,站在刑事诉讼法学的领域内,解析了对策性研究的思想困境。她指出,一个合格的法学作品应当避免低水平重复、注重学术史与学说史梳理、坚守学术立场并强化理论创新。中山大学法学院徐忠明教授从史料挖掘的角度切入,提出了“法学的想象力”对法学知识生产者和学术研究者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付立庆教授从批判在我国刑法学界占支配地位的解释学范式入手,揭示了立法批判精神对于立法质量与学术品质提升的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侯猛副教授简要勾勒了近年来我国法学人才流动与成长的图谱,并从中析取除了知识竞争力的“反溯”机制。  

   

第四单元的议程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认为,法学学术背后实际潜藏有四组“张力性对子”,处理好了这些潜在的对立关系,方可保证法学学术的良性发展。这四组对子分别为:创新与规范的关系、理论与制度的关系、逻辑与经验的关系、学术与实践的关系。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指明了法学作品承载思想的三条进路,即以信息承载思想、以观点承载思想和以概念承载思想,总的来说,便是以方法呈现思想,或者说是以技术手段来锤炼思想。《法学杂志》副主编付强教授则提炼出了法学学术作品中“思想”的四项识别标准:一是原创性和创新性,二是应用性和实用性,三是科学性,四是正当性。广州大学法学院陈刚教授结合己身的求学访学经历和学术研究心得,提出了体系化对于缔造思想、传承思想的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提认为,“发现真问题”是思想落地的前提,“自己愿意看”是思想生根的基准,“概念化”“理论化”是思想呈现的工具,此三者是法学学术作品承载思想的重要因素。  

   

闭幕式由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主持,《政法论坛》主编王人博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汪海燕教授分别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王人博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学术界经历了从思想转向学术的轨迹以及又回归思想的趋势,而现在法学界却存在某种思想性的缺失,从而指出现在法学论文的枯燥无味和解释力频发等现象。王主编呼吁年轻人把学问做深,就要关注整个中国人文社科学术界,特别社科学术界。而对于法学作品如何承载思想的问题,王人博教授指出法学家作为知识生产者,首先要有正直的气节和理念,我们离不开政治,如何处理好法学知识生产者跟政治的关系,这是学问的难题,同时也是人生的难题。我们如何做一个知识生产者,把我们的思想带入到作品当中去,这种思想呈现出来是有个性化的,要表达思想就离不开语言,我们对这个世界认知正确不正确、不重要,关键就是认知必须要用语言来表达,语言是生存本家。我们强调思想,就是要强调我们作为知识主体的知识生产方式,对自己知识生产要进行反思,对知识生产语言表达进行反思。而现在法学作品充满着政治性的语言,我们需要反思。  

   

汪海燕教授结合自身当初对法学学术向往的亲身经历,趣味横生地指出了很多现在学术研究和法学发表的问题与现象。汪海燕教授首先对法学与政治的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指出王人博教授所具备的忧患意识和批判精神,非常让人感动和激励人心。法学与政治的关系是法学人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中国有着现实的情况,每个学者都被纳入政治范畴难以逃脱,但我们法学者应该要有自己的法学信仰。汪海燕教授还就法学期刊如何培养我们的法学学者使其具有独立品格发表了看法。其次,汪海燕教授就如何对待西方法治经验的问题进行了评论。汪教授指出,我们现有的学术研究大多来源于西方的知识,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为此我们应该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来对待,并从哈贝马斯的主、客体两分的视角对西方理论的借鉴做出了理论上的阐述。最后,汪教授就思想与技术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并呼吁期刊学界能更多地关注相对冷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最后,张泽涛院长宣布本次学术研讨会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