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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非理性的神经基础与法律反应

发布时间:2019-11-14      点击量:

 

(本网讯)2019年11月12日晚18点30分,广州大学法学名家讲坛第26期在文清楼206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我院应飞虎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应飞虎教授演讲主题是《非理性的神经基础与法律反应》。

应飞虎教授在演讲开头首先向同学们简要阐述了目前对于“理性”的研究,以及理性的内容,使同学们对教授的理论切入点有大致理解。教授谈到“理性”最初是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或说前置设定之中延伸的概念,但近些年实验心理学的研究揭示了这并非一个准确事实,人的许多决策实际上是非理性的,而这种非理性大多又具有坚实确凿的神经基础。教授特别强调了法科学生有必要认识这种基础从而对人的认知偏差和心理弱点和更深入的了解,这会助于深化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在进入演讲内容的重点部分,教授通过美国“康利”案首先使同学们对“非理性”有一个初步的认知。之后教授列举了心理学界所发现的人类认知中的各种“非理性”,如框架效应、锚定效应、现时偏差、过度自信、从众行为等认知偏差,如Daniel Read等实验发现,当被试者被要求为他们自己选择一周后的食品时,74%的人选择健康食品;而要求立即选择食品时,70%的人选择不健康食品。教授还特别讲述了人的选择性注意、无意视盲、记忆存储与提取中可能的错误等认知现象。他指出这些认知与决策中的问题目前看来是一种偏差,但这也是人类早期的一种适应性的进化,并非问题。 

于是“非理性”问题进入了对其本质的发掘过程,教授重点谈及国内外已有的关于认知神经基础方面的研究,指出各种认知上的偏差和心理弱点都可以在大脑神经上找到原因,也可以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得到解释,并列重点讲述了从众行为、现时偏差等的神经基础和进化原因。最后,应飞虎教授回到法学视角, 指出既然“非理性”的神经基础是一种真实,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深入地揭示了人是如何认知、如何决策的,而法学也是一个涉及到认知和决策的学科,因此我们在学习和研究法律时,关注和引入认知心理学、行为经济学等学科是必要的,这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发现传统学科不能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找到一些更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应飞虎教授对课题的跨多领域的解析以及论证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的专业研究热情,相信在今后的专业学习和思考过程中,应飞虎教授的优秀榜样将影响每一位学生听众。

(摄影:陈映彤 简讯:应飞虎 韩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