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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03      点击量:

一、法学院简介

(一)概况:广州大学于1984年开办法学专科,2002年起开办法学本科,2005年获批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法学专业于2010年被确定为广州市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广州市重点学科,2012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同年获批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2014年获批广东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法学院下设法理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教研室和广州律师学院、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与法学院联合进行法学研究与法学人才培养。人权研究中心于2009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获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2010年成立的法治广州研究院(公法研究中心)是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与广州市检察院联合成立广州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承担广州市检察系统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任务。2013年5月我校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授权为省级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广州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二)师资: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拥有一支优良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51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3人;博士学位获得者38人,留学归国人员5人,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29人。

(三)科研成就:近年来,我院主持国家重大社科招标项目1项,国家一般社科项目12余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国际合作项目12项,市级和其他项目60多项;到帐科研经费近1000万元;发表论文5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23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重要法学类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四)招生专业与方向

1.法学一级学科六个方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人权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学习形式:全日制(3年)。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同时招收法学专业背景与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学习形式:全日制(2年)与在职(3年),学费每年1.2万元。

(五)法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领域的特色优势

1.理论法学(人权法)专业:①人权基本理论研究②具体人权研究③人权教育与培训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①宪法原理与法治中国建设研究②法治政府建设研究③司法制度研究

3.刑法学专业:①犯罪论体系研究②经济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研究③有组织犯罪研究

4.民商法学专业:①侵权责任法研究②婚姻家庭法、房地产法研究③金融法研究

5.诉讼法学专业:①程序法研究②证据法研究③律师制度研究

6.国际法学专业:①海事法研究②冲突法研究③国际法基础问题研究

(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与培养特色

1.培养目标

①行政执法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使学生深刻把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熟练掌握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知识,具备行政执法所要求的技能。

②公司法务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使学生熟练掌握民商法和民事程序法基础知识,具备企事业法务所要求的谈判技能、起草法律文书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能熟练从事诉讼代理和非诉法律实务能力与专门技术。

③司法实务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使学生深刻把握司法为民的理念,熟练掌握各类诉讼程序,能依法定程序进行调取、审查、判断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审判和审查起诉案件的能力。

2.培养特色

①实行“双导师”制;②采用现场教学法;③实施参与式教学法;④课程设置与行业需求直接对接;⑤推行“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⑥采取学徒式实务实习方式。

二、专业目录(学院计划拟招法学硕士研究生38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人,其中接收推免生2人)。

(一)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