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为做好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本年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州大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所有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各科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25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3、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院可接受调剂专业有:
学术型硕士:
法学(专业代码030100)法学理论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诉讼法学方向。
专业型硕士: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
其中,法学理论方向2个指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3个指标,诉讼法学方向1个指标,法律硕士(法学)专业17个指标,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9个指标。
4、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和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的考生外,其余专业接收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法学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法律(法学)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专业或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5、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未通过该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考生必须在该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4月8日0:00—2025年4月9日8:00。之后由我院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在接收到调剂服务系统中的“复试通知”后请务必及时确认。
请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中登记手机号码(本人常用且有效),并保持手机、邮件等联系方式畅通。
二、调剂基本程序
1、填报调剂志愿
调剂考生2025年4月8日0:00至2025年4月9日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tj)的国家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资格审核及复试
(1)学院将审核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国家调剂系统上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对符合要求的法学专业调剂考生综合初试考试成绩,科研潜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对符合要求的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考生按初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2)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东楼前座201、209。
报到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9。
请考生凭调剂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进入校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14-15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每个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有专人负责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布及要求如下:
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权重40%)
按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及法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的科目要求,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2小时,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与我校印发的《广州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考试科目一致,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考试时间详见附件8。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测试(权重20%)
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外语口试、听力测试参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试、听力测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权重40%)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4)复试过程与考生面试中,同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
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要求,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附件9)寄到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由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其中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权重、外语水平测试占20%权重、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权重。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形成考试总成绩(百分制)排名。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权重。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学院官网公布。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有关上级部门及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广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39366238
(二)广州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9877
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等信息会在法学院官网上及时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广州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fx.gzhu.edu.cn/index.htm
广州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3日
附件1: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准备的审核材料
附件2:广州大学202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3: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承诺书
附件4:(法学硕士)《复试登记表》
附件5:(法律硕士)《复试登记表》
附件6:《复试登记表》填写指引
附件7:关于2025级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申请的通知
附件8:2025年法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表
附件9:广州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