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袁碧华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并作发言
2024年9月21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南京成功举办,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法学系系主任张馨天受邀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学术演讲。本届年会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私募基金法治建设”主题,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等单位协办。理论界及实务界的多方专家近400人汇聚一堂,针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私募基金法治建设相关的各项前沿、重要议题展开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如林,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巩海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设了四组分论坛,第一组主题为“金融强国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第二组主题为“私募基金基本法律制度研究”,第三组主题为“投资者保护与执法司法机制研究”,第四组主题为“证券反欺诈与法律责任制度”,安排了题为“金融法制定的展望”、“私募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的义务边界”、“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以及“操纵市场的法律边界”的圆桌对话,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而激烈的研讨。
我院袁碧华教授参加了分论坛第一组第一节专题演讲。她以“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问题及股权投资的异化分析”为主题,指出审判实践中,对基于对赌协议的股权回购权性质和行权期限存在较大争议,最高法在近期答疑中认定请求股权回购的期间为6个月,这可能会带来如下两方面影响:一是在法院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广泛视为审判指导;二是如果管理人在该期限内没有行权,则有可能关涉勤勉义务的履行问题。此外,针对股权投资的异化还有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风险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可通过回购协议抽回出资,这本身与股权投资的本意相违背;二是弱势的LP无法很好地监督GP是否尽责,反之强势的LP在有限制责任的框架下随意干预GP,甚至使GP丧失独立性;三是目前国有资金成为LP资金的主流,其对本金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这与“风投”的本意相悖。
接下来,法学院将加强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合作,持续为资本市场与私募基金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