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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邓成明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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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权法学和保险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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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邓成明,1963年11月生,湖南城步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立法领军人才。曾兼任全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宪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委委员、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等职务。

研究领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权法学和保险法学

 

【职业经历】

2004年前曾任教于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湖南大学法学院;

2004年4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广州律师学院院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广州大学校长助理,兼任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院长;

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广州大学副校长;

2016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22年1月起,任广州大学教授、副校级领导。

 

【研究成果】

邓成明教授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工作30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立法实践经验。2015年被省人大省委组织部评为广东省立法领军人才;曾被省教育厅聘为“依法治校”评估专家。在《中国法学》等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若干问题研究》1部,主编著作《人权法学》、《正义需要代理——律师法治基本问题研究》、《正义需要杠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之路——广州市人大立法三十年》等多部。学术成果获湖南省优秀社科专著奖、广州市第三届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等。主持或领导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广东省、广州市等各级科研项目或立法研究课题20余项。领导制定、修改、废止法规项目100多件。《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网上立法听证被评为“2017年十大民主法治事件”;《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被全国人大法工委高度评价为全国依法治理餐饮浪费提供了“广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