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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教研中心

胡莎

讲师

办公电话:15202075995

电子邮箱:

研究领域:刑法学、刑事政策学

办公地点: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前座218

【个人简介】

19887月6日,湖北仙桃人。

 

【教育背景】

2010年获广州大学法学学士;

2012年获中山大学刑法学硕士;

201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

读博期间,2014.9.13-2015.9.13日于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联合培养1年。

 

【职业经历】

1.学术工经历

2016年11至今,工作于广州大学法学院

2.海外工经历

 

【教授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刑事政策学、英美刑法学研究、世界经典刑事案件中的罪与罚

 

【科研服务】

近年主持的研究项目:无

 

【研究成果】

1.获奖及荣誉

2.近5年论著目录

主持广州大学律师学院“庭审过程中律师言论规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sxy-2017002),已结项。

3.近期发表的期刊文章

胡莎:《“刑法化”、过度刑法化与非犯罪化理论述评——消极刑法观之坚守》,载于秦前红、李牧主编:《仙桃法学论坛》第一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294-317页。

胡莎:《正当防卫杀人的本质及回避危险义务理论——以美国为参照》,载《法治社会》2018年第4期,第29-41页。全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8年第11期转载。

胡莎:《论英美“过度犯罪化”的判断标准》,载于《法治社会》2017年第3期,第89-101页。全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8年第2期转载。

胡莎:《对人工智能体作为刑事责任能力主体的反思》,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第109-115页。

胡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适用问题研究——“被虚置”与“口袋化”》,载《法治社会》2019年第3期,第11-22页。

胡莎:《论我国持有恐怖主义物品犯罪化的根据及模式——适用刑法第120条之6的三点规则》,载《犯罪研究》2017年第3期,第31-41页。

胡莎:《冒犯原则与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载《政法学刊》2017年版,第53-63页。

胡莎:《“两非”行为的犯罪化批判——以全国最大的“寄血验子”案为例》,载于《医学与法学》2019年第2期,第4-11页。

胡莎、李涛:《论特殊正当防卫中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载《当代检察官》第2018年第2期,第4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