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下午,我院第十三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由狄行思老师报告论文《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路径与司法适用》。黄家强老师、武剑飞老师作为与谈人,宋尧玺老师担任主持人。周少华副院长、张玉洁、王轩、陈婕、马龙、杨嘉褀、陶文泰老师以及我院部分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狄行思老师在报告中对资产管理人的信义规范在立法论和解释论中的难题进行了梳理,指出当信义义务这一衡平法规则引入我国时,可能存在“水土不服”问题,进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应用困难。同时,在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时代,信义义务内涵会发生扩张,例如数据信义义务。狄老师还结合实践案例,对违反信义义务的情形进行类型化区分,并提出应明确信义义务规范价值,以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与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规范目标。

武剑飞老师从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出发,指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信任和诚信是基于身份或者声誉而产生,并非契约本身的约束力。对于数据信托部分,武老师指出当互联网进入平台企业主导的格局后,用户与企业间存在明显不对称,有限理性对用户决策的负面影响被进一步放大,会导致资源交易无法克服的市场失灵。黄家强老师认为,信义在中国历来是基本人伦道德,儒家五常就有仁义的表述,信义义务是道德标准法律转化的产物,其广泛存在于公私法之中,且面临着本土法律转化的现实困难,因此在移植域外制度实践时,有必要厘清信义义务的概念内涵和适用场域,这对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这一具体问题的研究具有前提意义。张玉洁老师从读者角度出发,指出文章在理论规范和框架体系中可进一步创新。王轩老师则从写作者角度出发,指出信义法治理体系实际上自我规制的元规制问题。马龙、杨嘉褀、陶文泰老师也对相似概念区分、数据信托的前置问题解决、不同立法模式的功能比较等方面对文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周少华副院长对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师、同学表示感谢,他认为,即使我国无衡平法土壤,仍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信义义务的功能价值,同时,文章在写作构架中可做进一步完善。宋尧玺老师在沙龙的结语中谈到论文既关注到了数据信托、ESG等前沿领域,也注意到了道德义务的法律规制以及信义义务的比例原则等经典问题,希望论文未来能以此为切入点,观照领域法与传统法公私法框架之间的张力问题。参会的老师和同学之间进行了直接和热烈的对话和讨论,使本次论坛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