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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第二届数字法学论坛在广州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4-11-02      点击量:

2024年11月2日,第二届“数字法学创新论坛”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本次会议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境内外三十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专业人士等1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开幕

论坛开幕式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少华教授主持。广州大学科研院副院长、社科处处长张延平教授代表广州大学致辞,他在讲话中提及了三个方面:首先,他介绍了广州大学及其文科的发展现状;其次,他向在场人员推荐了广州大学的数字法学;最后,他诚挚邀请在座的各位加盟广州大学,共同携手开创数字法学的美好未来。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院院长刘云生教授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致辞,他在讲话中表达了四点感激:一是对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专家、教授表示深深的感激;二是衷心感激广州大学对数字法学提供的全方位支持;三是感激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论坛的全力支持。四是特别感谢周少华副院长及其编辑团队的贡献。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总部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顾芳致辞,她向本次论坛的顺利致以诚挚的祝贺,表达了对共同探讨数字法学未来发展方向的热切期望,她也期待与大家一同见证数字法学创新论坛的精彩时刻。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数字法学的法理与数字立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峰主持。澳门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做了题为“数字法哲学—一种新法理学的概观”的主题报告。於教授从法哲学的基本概念出发展开论述。首先介绍了何为法哲学,提出在广义层面上,法哲学可以被视为与法理学等同,而在狭义上,法哲学则专注于法理学中的基本理念如公正、自由、权利等。同时,在探讨到传统法哲学现状时,他指出当前法哲学正处于“无王期”。再后,於教授引入了数字法哲学的概念,并从数字法哲学概念视角出发,通过对比国内外现有著作中传统法哲学与数字法哲学基本概念,得出了结论:数字法哲学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尚需具有代表性的论述来形成共识。最后,於教授展望了数字法哲学的未来发展方向,期望数字法哲学能够与数字时代紧密结合,从而获得更为深入的发展。在本单元,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高艳东教授以“数字法学的法律基础:成文法与判例法之争”为题、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博士、博士后,广东省新阶联律师分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毛德龙以“数字法学与传统法学范式的对接与融合—数字法学的创新与挑战”为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滕宏庆教授以“智能行政处罚的立法应对:以程序权利保障为中心”为题、香港树仁大学法律与商业学系助理教授肖慧娜以“数字立法的差异性与成因”为题、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于依然以“论数字法学中的技术中立原则—以法律规范为视角”为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思杨以“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地位与保护机制:法解释学视角的探索”为题,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法学教育研究》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邱昭继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数字法教研中心主任张玉洁对本单元的主题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数字权利的法律确认与保护”,由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顾敏康副院长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做了题为“论‘数字人权’的三重异化”的主题报告。刘教授首先阐述了“数字人权”论争的起源与发展,并开宗明义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即使是数字时代,也并不意味着需要建立一种名为“数字人权”的新人权。他强调“泛化只是现象,异化才是本质”,并深入剖析了“数字人权”存在的三重异化问题,即本原异化、形态异化和概念异化。随后,他提出人权研究应回归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理论“三个基本”,以此为基石,来明确人权的范畴。最后,刘教授总结到,对人权的研究,应当摆脱概念简单拼凑、实践虚置及片面描述的误区,而回归到对人权基本的探究上来。在本单元,广州数据交易所法务合规部王骏经理以“变与不变—从数据资产登记到数据产权登记”为题、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嘉鑫以“论数据无权持有保护的私法构造”为题、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丁梦雨以“个人数据交易的私权结构之配置”为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韦俨芸以“从排他到共享:医疗数据持有者权的逻辑展开与制度构建”为题、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刘舒婷助理研究员以“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检察监督: 实践、逻辑、隐忧与发展”为题、上海政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鲍坤以“嵌入数据流通中的数据可携权再造”为题,分别做了专题报告。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数字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危红波主任,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博士兼职教授陈伟奇对本单元的主题报告和专题报告做了精彩点评。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数字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黄忠主持。广州大学法学院王轩老师做了“元规制视角下的企业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研究—以52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样本”的主题报告。王轩老师的汇报包含以下三个核心内容: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企业规定的“公法”层面的保护义务;二是在风险预防的框架下对自我规制的规制需求;三是传统规制手段以行政处罚为例,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本单元,浙江工业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魏广萍老师以“平台算法权力视阈下劳动者劳动基准制度构建”为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晟以“公共算法的行政听证制度研究”为题、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康琳以“个人数据信托赋能新质生产力的逻辑展开与法治进路”为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涵渊以“论数据安全行政处罚的合规抗辩”为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沈新渊以“香港网络信息治理之模式转型:从‘二元规制’到‘三元规制’”为题、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志坚副教授以“罗尔斯正义原则视角下无人驾驶汽车自主侵权的责任承担”为题、澳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浩以“粤澳数据跨境标准合同制度展望:‘以毕之功’与‘未竟之问’”为题做了精彩发言。《现代法学》责任编辑、《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武晋、广州大学法学院教师黄岳博士对本单元的主题报告和专题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数字时代的司法应对”,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当代法学》副主编王充主持。广州大学法学院闻志强老师做了题为“数据犯罪的规制困境与刑法应对”的主题报告。他指出在高智能化的今天,应当关注数据的特殊性,区分信息与数据,对数据进行系统化刑法保护,秉持数据与信息区分的基础性观点,厘清数据的内涵与保护标准。坚持数据独立原则和比例原则,结合数据的特点与分类分级治理理念,设置相关的罪名,构建数据的刑法保护框架。在本单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孙其华老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刑事证据真实性审查规则调适”为题、山西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班艺源以“Deepfake 在刑事证据领域的‘科林格里奇困境’突破路径—何以伪证与何以证伪”为题、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晓楠以“赋能导向的民事在线诉讼准入:机制转换与制度重塑”为题、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伟琨以“健康医疗数据开放中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为题、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玥以“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探究”为题、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奥以“已公开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困境、误区与破局”为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昕凯以“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中一般条款的司法适用与完善路径”为题,做了专题报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董文蕙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代孟良助理教授对本单元主题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五单元

第五单元的主题为“数字技术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副主编姜涛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肖世杰教授做了题为“从国内关于数字平台法学研究状况与热点分析其演化过程—基于可视化技术和文献计量分析方法”的主题报告。肖世杰教授提出通过运用CiteSpace6.3软件对研究成果进行可视化处理,描绘数字平台法学研究的轨迹,以准确捕捉这一新兴领域内的热点话题、分析法学研究方向的流变以及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以更好地促进数字与信息科学研究的发展。在本单元,河南省社科院《中州学刊》杂志社编辑谷兆阳以“现代化城市‘数智’治理中数据过度挖掘的隐私风险与防范策略”为题、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徐娟副教授以“情感脑机接口技术应用的多维风险及其法律规制”为题、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王海洋以“声誉机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效用及其优化—以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为视角”为题,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唐伟然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适用行政公益诉讼:逻辑证成、要件厘清与规则优化”为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邓敏贞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文量以“ 调度决策类算法的法律治理研究—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视角”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叶益均以“论平台规则效力的过程性审查”为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余佳钧以“智能化政治行为的风险与宪法学的回应”为题,进行了专题报告。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李阳桂副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狄行思老师对本单元的主题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了精彩评议。

尾声

论坛闭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黄忠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高艳东教授宣读本次论坛博士生论文获奖名单,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姜涛教授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於兴中对本次论坛提出三点总结,第一,会议方法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第二,会议所涉及的内容范围更为广泛;第三,会议展现出了批判性思维的特质。对广州大学法学院提出美好愿景。期望《数字法学》能在法学教育与研究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与成就。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数字法学》主编周少华教授进行了答谢致辞,他在讲话中深情地表达了对莅临到场的专家学者们的诚挚感谢,他们的到来为本次活动增添了无比的光彩。他坚信,数字法学就是未来法学的发展方向,而未来法学的广阔天地,正是属于在座的这些满怀激情与梦想的年轻学子们。

(一等奖获得者)

(二等奖获得者)

(三等奖获得者)

至此,第二届数字法学论坛圆满结束,期待明年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