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咨社法院旁听
文字:郭泽锋(法咨社)摄影:郭泽锋(法咨社)编辑:社联新网部
本站讯2015年3月17日早上九点,法咨社法研部的三位干事带领三名会员来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参加了法院旁听。会员们第一次来到这庄严的法院,显得有点小小的激动,这毕竟与我们的专业之间挂上勾。激动之余,进入了法院,心情也变得严肃了起来。
法院今天9:30开庭审理的案件是一件非法诈骗群众钱财的案件。开庭之前,书记员跟辩护人交代了一些法庭上的细节,例如辩护书先交给她,视频可以播重点等,毕竟时间有限。而在外面的证人提心吊胆地等着开庭,从律师与证人的交谈中,我们意外了解到当过证人的不可以参加法律旁听,法庭上必须讲普通话。一位老婆婆不会说普通话,也就失去了当证人的机会,她要求亲属去翻译,遗憾的是她亲属也是证人,法律规定证人不能给证人翻译。
法研部干事们和会员们提前进入法院旁听,等待着审判长开庭。9:30审判长准时开庭,按照程序一步接一步,以保证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与准确性。当审判长问起被告人介绍群众进入公司时除了说底薪2000元之外还有说什么,被告人逃避不说出“提成”这两个字。审判长通过常理推出,要求被告人实话实说,一步步让被告人把事实说了出来。确实如同审判长所说“判决书出来前,每一个人都是清白的,都是没有罪的,我们不需要遮遮掩掩,只需要把事实说出来,这些话全部都会记录在案,然后由当事人律师确认。”当公证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辩解,辩护人补充辩解,但是要说的是,事实始终是事实,在审判长的一个一个疑点询问下,被告人越来越逃避,辩护人也越来越保持沉默。审判长在11:45宣判休庭,大家的情绪才舒缓过来,虽然暂告一段落,不过我相信终究会水落石出。
通过这次法院旁听的活动,法咨社干事们和会员们增长视野,对法律审判案件的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通过审判长,我们也学到了通过常识与常理一步步去推断,去明辨是与非。虽然有点遗憾不能亲眼看到审判的结果,但是得到了一些意外的收获,已足以弥补不足,相信大家还想继续参加法院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