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讯2017年3月7号下午1:10左右,法咨社法研部的三名干事带领着一批法咨社会员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法院旁听。尽管寒风凛冽,也阻挡不了会员们去法院旁听时激动好奇的心情。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拐角处,当看到门口两只威风凛凛的石狮子时,一行人不禁压抑着兴奋的心情,变得严肃起来。
法院今日审理的是一件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因为被告人的迟到,开庭时间推迟了许多。待在法庭等待开庭的会员们,渐渐感受到气氛中的焦躁感。被告人的律师不停地打电话催促并谴责被告人,审判长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被告人到来之际,审判长就马上进行身份确认。然而被告人因文化程度较低,他听不太懂普通话。审判长还需用粤语与被告人沟通,这让很多外省的同学不太清楚理解本案。随后,检察院公诉人陈述了被告和原告在案发当日的行为,被告女儿打电话给被告,说被告老婆在档口被打,于是被告去档口与原告发生打斗。公诉人还罗列了各证人的证言与证据等。被告辩护人承认故意伤害罪,但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举出是原告先挑起事由等理由。然后刑事部分审理完后紧接着的是民事部分。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财产损失费。被告辩护人只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鉴定费,认为其他费用均不是被告人直接导致,而且认为此案件主要原由于原告人,损失费用主要应有原告人自己承担。审判长对各项费用是如何计算而来,是否有其证据和向被告辩护人再次确认其态度进行询问。在其过程中,有两方辩护律师的辩解。最终两方还是不能达成协议,审判长没有当庭进行判决,而是宣布再定一天进行最终判决,并宣布休庭。会员们便依依不舍离开了法庭,比较遗憾不能听到法院最终的判决。但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审判长一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通过此次的法院旁听后,法研部的会员们收获到了课本以外的活生生的知识,体验到了除法条以外的乐趣。会员们见识到法院的严肃和公正,法院再也不是课本中遥远的名词,也深深感受到法律这奇妙的人文学科的乐趣。会员们通过此活动拓宽了自己的视野,增进了学习法学的乐趣。